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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樓禁菸!北市15家連鎖超商咖啡店跟進,哪些禁菸場所報你知

營造無菸公共環境又進一步!台北市衛生局長今日宣布,北市15家連鎖便利商店與咖啡店的門市騎樓,從9月1日起全面禁止吸菸,違者可開罰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。

 

(上述15家商店的2樓以上或前方不屬於騎樓者,不在公告範圍內。)

 

「騎樓禁菸」其實早就上路了,台中市在2016年與四大超商合作建立「無菸超商騎樓」環境,創全國之先,今年4月新北市衛生局也公告連鎖超商及咖啡店騎樓全面禁菸,從9月1日起開罰,因此北市府跟進政策實屬意料之中。

 

據今年5月研考會民調顯示,支持騎樓禁菸的比率高達87.1%。目前台北市已公告2569個戶外禁菸場所,不少民眾詢問,若沒辦法記住哪些場所禁菸怎麼辦?別擔心,禁菸場所的入口需依規定張貼禁菸標示,因此吸菸民眾不需要背條文也能知道。

 

雖然背不起來幾千個禁菸場所,但我們可以從幾點原則了解哪些地點實施全面禁菸:

(一)教育場所: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、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目的之場所、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,如大專校院、圖書館、博物館、美術館等。

(二)醫護社福機構:醫療機構、護理機構、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。

※例外:老人福利機構可於室內外設立吸菸區。

(三)政府機關公營事業: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。

(四)交通工具:大眾運輸工具、計程車、遊覽車、捷運系統、車站及旅客等候室。

(五)危險物品儲放場所:製造、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。

(六)金融郵電機構:金融機構、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。

(七)室內運動場所:供室內體育、運動或健身之場所。

(八)教學會議場所:教室、圖書室、實驗室、表演廳、禮堂、展覽室、會議廳(室)及電梯廂。

(九)娛樂場所:歌劇院、電影院、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。

(十)消費場所:旅館、商場、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。

※以下情況例外:

  1. 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

  2. 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

  3. 雪茄館

  4. 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、視聽歌唱場所

(十一)工作場所: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。

(十二)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:任何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,如大樓之樓梯間、公共廁所等,或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。

 

 

以上禁菸場所之業者須在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,並不得提供菸灰缸或與吸菸相關之器物,若業者未依規定設置禁菸標示,可處新台幣10,000~50,000元,期限內未改正得連續處罰。

 

對吸菸場所多加限制,除了是保障民眾遠離二手菸、三手菸的危害,提供更良好的生活環境以外,也是希望減少吸菸者「菸不離手」的清況,助其早日戒菸,促進整體國民健康之目的。所以下次想抽一根的時候,先注意周遭是否有禁菸標示,以免被狠罰一筆,傷身又傷財。

 

衛福部國民健康署-禁菸場所Q&A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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